住院服務

住院程序

♦ 門診住院

門診看診後因病情需要住院者,請至門診掛號櫃檯辦理住院登記,完成後至注射室報到,等候護理站通知入住病房。

♦ 急診住院

急診看診後因病情需要住院者,請家屬至急診批價櫃檯辦理住院登記,等候護理站通知入住病房。

♦ 預約住院

住院者當天請持身分證、健保卡至注射室報到,並於注射室等候護理站通知入住病房。

住院所需文件

身分類別 攜帶文件
一般健保 健保卡及身分證或居留證
榮民或榮民遺眷 健保卡、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、身份證
新生兒 父(母)之健保卡
重大傷病患者 健保卡
外籍人士 護照
其他可減免費用者 IC健保卡、相關證明文件

候床需知

1. 門診病人辦理住院手續時,若當時即有床位,在辦妥住院手續後即可入住;若當時無床位,請於等候區休息候床
    會或留下聯絡電話,有床位時本院會以電話通知,床位保留4小時,若患者家屬未於床位保留時間內辦理住院手
    續或無法聯絡者,恕不保留床位,本院將通知下一位候床患者家屬。

2. 預約住院者,本院會在預約住院當日上午十一點以後電話通知住院,接獲通知後請務必準時報到。逾時報到或
    無
法連絡者,恕不保留床位,視同自動放棄。
3. 對需轉出加護病房、需特殊醫療設備或手術前(後)須轉床之病患及急診轉住院患者,本院將優先安排床位。

病房選擇與更換

  1. 當您入住病房後,若想更換病房,請向護理站提出申請,本院會依空床情形做適當安排。
  2. 不同性別之病患不得簽住同一間病房,遇緊急情況或病情需要,經取得患者雙方同意後,不在此限。兒科及一親等以內親屬擬住同一間雙人房者,亦不受此限。
  3. 若健保床滿床,但因治療之需可暫住自費病床,差額由本院自行吸收。若有健保床即轉入健保床,不可藉故推拒。

外出申請

  1.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醫療辦法規定,保險對象住院後,不得擅自離院。因特殊事件必須離院者,經徵得診視醫師同意,並於病歷上註明原因及離院時間後,始得請假外出;晚間不得外宿。若違反健保不得外宿之規定,經健保局查獲,其不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,完全由病患自行負責。
  2. 若欲請假,請向負責之護理人員辦理請假手續,填寫「住院病人外出申請單」。
  3. 病友請假外出期間,健保規定不得使用健保卡看門診,若經查獲,健保局規定須自行負擔費用。
  4. 病友如要離開病房單位,請向護理站交代行蹤,並留隨時可聯絡之電話(手機電話)。
  5. 有特定法定傳染性疾病的病友,經醫師通報需進行強制或建議住院隔離治療者,隔離期間內不得離開病室;多重抗藥性菌株移生或感染之病友,避免隨意離開病室及出入公共場所。
  6. 身體免疫功能低下及具傳染性患者,避免出入公共場所。

辦理出院手續

  1. 您可依自由意願隨時申請出院,若醫師認為病情尚未痊癒,但您仍要求出院時,依醫療法之規定,您或您的家屬應簽具「自動出院同意書」,辦理出院手續。
  2. 依全民健保局規定,當醫師診斷您的病情已穩定或痊癒可出院時,應即辦理出院,否則繼續住院之全部費用均自行負責,為維護您的權利,請配合辦理相關出院手續。
  3. 經病房事務員或護理人員通知您領取帳單後,請至一樓批價櫃台繳費,並至藥局領取出院帶回之藥物。
  4. 如需診斷書、出院病歷摘要或影印X光片,請儘早於前一天告知醫師或護理人員,以節省您辦理出院的時間。
  5. 醫護人員於病人出院前,將告知出院後之照護注意事項、門診回診或轉診事宜,並盡可能提供後續照護相關資訊。
  6. 若需轉至其他醫療機構繼續接受治療照護時,院方會通知您辦理出院並協助轉介。
  7. 如有任何辦理出院手續疑義,可洽各護理站事務人員。
  8. 若您出院後仍有任何的醫療服務需求,請洽病房醫護人員提供有關事宜,包含:照護、安養、約診等相關服務資訊。
  9. 本院提供出院(含自動出院病人)之自費救護車服務資訊,請洽護理站。另本院無提供殯葬服務。

探訪及陪病需知

  1. 配合疾病治療需要,訂定訪客探病時間,敬請配合。
  2. 為了讓病人獲得充分休息,訪客以二人為限,夜間10時以後各病房單位執行門禁管制措施,訪客請於夜間10時以前離開。為維護病人與醫院安全,本院實施門禁管制:每日夜間12時至清晨6時,訪客須由急診中心出入,並配合登記。
  3. 請勿攜帶寵物入院,以預防傳染病及擾亂安寧。
  4. 兒童易受細菌感染,如非必要請避免帶兒童來院。
  5. 探病時請保持安寧,並遵守時間限制,以免影響病人療養;陪病時請勿在病室內大聲談話、賭博、喝酒;手機請調為震動或小聲談話以維護安寧。

病人及家屬配合事項

  1. 住院期間,護理人員會為您掛上病人手圈,以確保病人辨識安全,請勿任意移除。
  2. 為保障您財務安全,住院期間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及過多金錢,若有必要可交由護理站代為暫時保管。
  3. 為提供寧靜之休養環境,請保持病房安靜、清潔。病室內設有氧氣裝置及中央空調,為維護空氣品質及安全,並遵行菸害防治法,本院全面禁止吸煙。
  4. 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到醫院,違者以自動出院或報警處理。
  5. 住院期間,本院為病人準備棉被乙件,家屬需自行準備或可利用本院提供之棉被、枕頭租借服務,有需要者請洽護理站。
  6. 為確保用電安全,病房內嚴禁使用電器用品及烹煮食物。各樓層配膳室備有微波爐、冰箱及電鍋,另病房內設有開飲機可供使用。
  7. 若發現病房需清潔、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,請告知護理人員。
  8. 為了維持醫療作業之順暢、維護病房安寧,並兼顧其他病友與本院人員之隱私,本院手術室、加護病房、急診室、隔離病房、門診診察室與病房區不得採訪、拍照或攝影。病友、家屬或訪客如欲於本院院內上述區域(含病房內)拍照或攝影,應先告知所在區域之本院護理站人員,經本院同意後始得為之。
  9. 另具有「重大傷病」身份者,依全民健康保險之規定,請攜帶重大傷病卡或重大傷病證明單,符合條件者,得憑證辦理免部份負擔醫療費用之申請。
  10. 若因職業傷病住院:為維護您自身就醫權益,請於住院期間內向所屬投保單位或勞工保險局請領『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』,請主治醫師填寫傷病名稱後,備妥身分證,至一樓職業醫學中心辦理;若為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者,宜自備事故說明書或警察機關處理證明等文件。
  11. 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電詢問。聯絡電話:(08)878-9991轉1111。